黑建安[2013]10號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建筑施工腳手架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各市(地)、省直管縣(市)、建設局(建委),省農墾總局建設局,省森工建設安全站:
為進一步規(guī)范在建工程建筑施工腳手架的設計、搭設、使用和臨邊洞口的防護,全面排查、消除所有在建工程腳手架、支撐架、臨邊防護的安全隱患和腳手架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制定有力措施防范事故發(fā)生,省住建廳決定從2013年4月15日至7月30日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建筑施工腳手架工程專項治理行動”,特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內容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情況;支撐架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況;鋼管扣件及其它構配件安全管理情況;檢查驗收情況;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管理情況;臨邊洞口防護安全管理情況。
二、整治標準
(一)腳手架工程的安全管理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包括落地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滿堂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型鋼懸挑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滿堂扣件式鋼管支撐架??奂戒摴苣_手架在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的設計計算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范規(guī)定。
1. 采用落地式雙排腳手架時,腳手架搭設高度不得超過50m,腳手架地基與基礎的施工,應根據(jù)腳手架所受荷載、搭設高度、土質情況及相關規(guī)定進行。落地式腳手架每根立桿底部必須設置底座或墊板,高度小于24m的落地式腳手架可采用在原土上夯實后加墊板底座,也可通鋪槽鋼做腳手架的立桿底座,底座或墊板下方的基礎(或地基)承載力應滿足驗算要求,腳手架立桿墊板或底座標高應高于自然地坪,并設置良好的排水設施。
2. 采用型鋼懸挑式雙排腳手架時,一次懸挑腳手架高度不得超過20m,型鋼懸挑梁采用雙軸對稱截面型鋼,型號及錨固件應按設計確定,鋼梁截面有效高度不應小于160mm;用于錨固的U型鋼筋拉環(huán)或螺栓應冷彎成型,直徑不得小于16mm,嚴禁使用螺紋鋼。懸挑鋼梁懸挑長度應按設計確定,固定端長度不應小于懸挑長度的1.25倍,懸挑梁的間距應按懸挑架架體立桿縱距設置,每一縱距設置一根,懸挑架架體的每一根立桿必須搭設在懸挑梁上;當內排立桿在建筑結構角部等轉折處不能直接立于懸挑梁上時,應在立桿底部按縱向局部鋪設型鋼(嚴禁用跳板代替),型鋼至于懸挑梁上方。懸挑梁支承點應設置在結構梁上,不得設置在外伸陽臺上或懸挑板上,否則應采取加固措施。
3. 采用滿堂腳手架時,搭設高度不得超過36m,施工層不得超過1層。滿堂腳手架應在架體外側四周及內部縱、橫向設置豎向和水平剪刀撐;滿堂腳手架的高寬比不宜大于3,當高寬比大于2時應在架體的外側四周和內部與建筑結構設置連墻件拉結,或采取設置鋼絲繩張拉固定等措施。
4. 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guī)范的構造要求,采用阻燃密目式安全立網(wǎng)(網(wǎng)目2000目/100cm2)全封閉雙排腳手架結構設計。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包括懸挑鋼梁層),而且對應里、外排立桿設置齊全;作業(yè)層應按縱向水平桿步距居中連續(xù)設置中欄桿(即護身欄桿),同時滿鋪跳板并設置擋腳板;每個主節(jié)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作業(yè)層上非主節(jié)點的橫向水平桿,應根據(jù)支承腳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應大于縱距的?;架體里、外排立桿必須對應設置,特別是里排立桿嚴禁隔根設置;雙排腳手架應設置剪刀撐和橫向斜撐,懸挑腳手架和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全立面連續(xù)設置剪刀撐,在拐角處及中間每隔6跨設置一道橫向斜撐;連墻件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置,連墻件應呈水平設置或向腳手架一側下斜連接,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當腳手架高度超過24m時,應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結構連接,預埋件不得使用鋼筋,宜預埋鋼管、鋼板并用扣件連接或焊接。
5. 各地市要強化對腳手架搭設的檢查與評定工作,腳手架搭設構造不滿足規(guī)范強制性條文的,各種桿件及連墻件未按要求設置的,尤其是腳手架里排立桿、小橫桿設置不齊全和操作層雙排腳手架、懸挑腳手架未設置護身欄桿的,依據(jù)相關法規(guī)要從嚴查處,同時,在安全文明施工費評定時,腳手架的現(xiàn)場評價費不予計取。
(二)承重支撐架施工安全管理
1. 承重支撐架是指現(xiàn)澆砼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鋼結構、空間網(wǎng)架、結構安裝使用的滿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施工企業(yè)必須編制承重支撐架施工技術安全專項方案,按規(guī)定審批,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及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應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
2. 承重支撐架的搭設必須由特種作業(yè)人員專業(yè)架子工搭設,嚴禁木工搭設;對施工人員堅持先教育、后培訓,再上崗的原則,作業(yè)前施工企業(yè)和項目部必須對操作班組及人員就施工技術專項方案,搭設要求,構造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等進行書面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xù)。
3. 用扣件式鋼管件腳手架作支撐架時,滿堂支撐架搭設高度不得大于30m。支撐架的搭設應按設計要求設置掃地桿、立桿和水平桿,縱、橫向水平拉結必須設置齊全,水平桿長度不得小于3跨,并根據(jù)架體類型設置縱向和水平向剪刀撐,當滿堂支撐架高寬比大于2時,應在支架四周和中部與結構柱進行剛性連接,無結構柱的部位應采取預埋鋼管等措施與建筑結構進行剛性連接,確保支撐架的結構穩(wěn)定;模板支撐架搭設時立桿(或可調托撐)必須支設在主次梁的梁底部,嚴禁扣件受力;連接扣件和鋼管立桿底座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的規(guī)定。
4. 凡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或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支撐架,嚴禁使用扣件式鋼管支撐體系,應采用鋼柱,鋼托架或鋼管門型架的組合支撐體系,以保證其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普通混凝土模板工程,應選用桁架支?;蜾摴芰⒅?。
(三)鋼管扣件及其它構配件的安全管理
1. 在采購或租賃鋼管扣件及其它構配件時,要與生產(chǎn)或租賃單位簽訂產(chǎn)品質量保證協(xié)議,查驗其生產(chǎn)廠家的生產(chǎn)許可證(租賃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產(chǎn)品的出廠合格證明,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資料,加強對鋼管扣件及其它構配件進入施工現(xiàn)場前的質量保障資料審核,凡沒有質量證明或質量證明材料不齊全的,不得進入施工現(xiàn)場。
2. 鋼管扣件進入施工現(xiàn)場時,按規(guī)定進行抽樣復試;扣件在每次使用前應逐個挑選,有裂縫、變形、螺栓出現(xiàn)滑絲的嚴禁使用,鋼管等其它構配件使用前必須按照規(guī)范要求進行質量檢查,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產(chǎn)品不能使用。
3. 施工現(xiàn)場應建立鋼管扣件及其它結構配件的使用臺帳,詳細記錄其來源、數(shù)量、使用次數(shù),使用部位和質量檢驗等情況,防止未經(jīng)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扣件在施工現(xiàn)場使用;要嚴格報廢制度,凡有嚴懲銹蝕、變形、出現(xiàn)裂紋及其它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chǎn)品必須作廢處理,嚴禁再度使用,并錄入使用臺帳備查。
4. 施工現(xiàn)場進行各類鋼管腳手架、支撐體系搭設過程中,對安裝后的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應采用扭力板手抽查,抽樣檢查數(shù)量和質量判定標準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11)要求。
(四)腳手架的檢查與驗收
1. 腳手架及承重支撐架的檢查與驗收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范標準進行。施工單位在搭設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搭設情況,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嚴禁投入使用。
2. 監(jiān)理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范標準對腳手架和承重支撐架的施工安全技術專項方案進行嚴格審查、審批;在搭設過程中應重點檢查實際搭設情況與方案的符合性,并分段組織驗收,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施工單位提出并督促其徹底整改,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切實擔負起監(jiān)督管理責任。
(五)洞口及臨邊防護安全管理
洞口作業(yè)是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chǎn)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洞口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防護設施。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wǎng)或其它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1. 電梯井口必須設剛度滿足要求的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wǎng)。土建施工單位在有電梯安裝單位進行施工作業(yè)時,必須與其簽定安全管理協(xié)議,明確各自責任,并作好交接驗收手續(xù)。
2. 洞口根據(jù)具體情況采取防護措施。樁孔上口、基礎上口、人孔、天窗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施工現(xiàn)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樓板、屋面和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設,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位;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wǎng)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砼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wǎng),鋼筋網(wǎng)格間距不得小于20cm;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并用密目網(wǎng)進行立面封閉,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wǎng);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wǎng)格的間距不應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笆);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強1.2m高的臨時護欄。
3. 對臨邊高處作業(yè),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又苓?、尚未安裝欄桿和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必須設置防護欄桿;頭層墻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架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wǎng)一道;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樓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4. 臨邊防護欄桿桿件材質、規(guī)格及連接應符合要求。推行推廣工具制式扣件鋼管防護欄桿,也可采用鋼筋或鋼管作防護欄桿。采用鋼筋做防護桿件時,必須選用有一定剛度的鋼筋(直徑不小于18mm)并采用電焊固定;采用鋼管做護欄材料時,鋼管橫桿及欄桿柱均采用Ф48.3×3.6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用強度相當?shù)囊?guī)格,以電焊固定。
5. 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面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
專項整治時間自2013年4月15日至7月31日,具體安排如下:
1. 動員布置階段(4月15日至4月30日)
各地市、系統(tǒ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及措施并下發(fā)。
2. 自查自糾階段(5月1日至5月30日)
各施工、監(jiān)理、建設單位對各自在建工程項目的腳手架工程進行專項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進行整改。
3. 監(jiān)督檢查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
由各地市(系統(tǒ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qū)域的腳手架工程開展專項監(jiān)督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治。
4. 督查整治階段(7月1日至7月15日)
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將派出督查組,對全省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查。
5. 總結驗收階段(7月15日至7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系統(tǒng))要對建筑施工腳手架專項整治工作予以高度重視,認真制定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同時,要切實加強建筑施工腳手架的安全管理,針對本地區(qū)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制定可行措施,建立長效機制,規(guī)范我省腳手架工程的施工。今后,所有新開工的工程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新規(guī)范和本方案規(guī)定的標準搭設施工腳手架。
(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應立即封停,對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及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并對違法違規(guī)的企業(yè)和人員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在案。
(三)各施工、監(jiān)理單位要對所施工的在建項目逐個項目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自查自糾,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做到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落實整改。
(四)請各地市(系統(tǒ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完成工作后將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以書面形式上報省廳安全站。工作總結應包括:本地區(qū)專項整治實施情況、出動檢查的人數(shù)、管理部門和企業(yè)具體工作亮點、檢查發(fā)現(xiàn)的存在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下階段工作意見及建議等內容。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3年3月21日